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信息披露的自律性规则由特定组织制定,并由中国证监会进行监督和发布。小编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基金信息披露的自律性规则的制定者和相关内容。
1. 基金信息披露的制度体系层次
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的层次可以分为国家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性规则。其中,国家法律是对基金信息披露的最高级制度,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对国家法律的进一步解释和细化,而自律性规则是由特定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则。
2. 基金信息披露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基金信息披露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中国证监会进行制定和发布。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基金市场,其发布的规章和文件对基金信息披露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
3. 基金业协会的自律性规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负责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专门组织。基金业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同时,基金业协会还负责监督检查基金信息披露的情况,并指导和监督协会的活动。
4. 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
基金信息披露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易解性和公平性等。这些原则确保了披露信息的质量和有效性,为投资者提供了充分、准确的信息。
5. 行业自律性规则
除了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外,行业自律性规则也是基金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报送自律管理与优化行业服务的通知》就是基金业协会于2021年发布的一项行业自律规则,旨在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报送工作和优化行业服务。
基金信息披露的自律性规则由特定组织制定,具体来说,基金信息披露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中国证监会制定和发布,而基金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性规则,并进行自律管理。同时,基金信息披露还需遵循一定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易解和公平。基金信息披露的自律性规则在加强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