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套人民币银行现在还收。第四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中国的货币制度,方便流通使用和交易核算,于1987年4月27日至1997年4月1日发行的一套货币。该套人民币包括9种面额、17种版别,分别是1角券币2种、2角券1种、5角券币2种、1元券币4种、2元券2种、5元券1种、10元券1种、50元券2种、100元券2种。
1. 第四套人民币的发行背景
中国人民银行于1987年4月开始陆续发行第四套人民币,这一套货币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中国的货币制度,并方便流通使用和交易核算。
2. 第四套人民币的面额和版别
第四套人民币共有9种面额,分别是1角券币2种、2角券1种、5角券币2种、1元券币4种、2元券2种、5元券1种、10元券1种、50元券2种、100元券2种。此外,每种面额都有不同的版别,共计17种。
3. 第四套人民币的退市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这意味着这些面额和硬币不再被当作法定货币,但并不代表已经完全作废。
4. 第四套人民币的合法性
尽管第四套人民币在市场上已经不再流通,但只要是真实的,它们依然具备合法性,可以作为收藏品、纪念品或者交易的对象存在。由于这套人民币已经有一定的历史价值,一些收藏家对其非常感兴趣。
5. 第四套人民币的价值
由于停止流通的原因,第四套人民币在市场上的交易量逐渐减少,一些特定版别的人民币可能会因为稀缺性而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币的价值是由市场决定的,对于大部分流通过的普通版别人民币,其价值并不高。
现在银行还收第四套人民币,尽管这套货币已经退市,但合法性依然存在,可以收藏或交易。在购买和交易第四套人民币时,应当注意市场行情和具体版别,以确保自己的投资能够得到最大的回报。同时,还应避免购买和交易假冒伪劣的人民币,以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