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四川省重要的建筑工程企业之一,是四川省重点骨干企业和中央投资建设项目主管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监督工作、推进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该公司率先制定出台了《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处分办法(试行)》,该办法共计九章115条,明确了内部处分的种类、依据、适用情形、适用规则和复核申诉等内容。
1. 内部处分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该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的监督管理,促进职工依法依规履职,规范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修订〈四川路桥内部处分办法〉的议案》。这一举措能够帮助公司准确区分问题性质,明确责任大小、过错轻重和危害程度,进一步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和正规化,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2. 内部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办法》,内部处分主要包括责令修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责令停职、降低岗位等级、降低岗位工资、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辞退、撤销职务等。这些处分根据职工的具体过错和违纪行为严重程度来决定,依据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定、工作失职等。
3. 内部处分的适用情形和适用规则
内部处分适用的情形主要包括党纪政纪处分不适用、行为违反党纪政纪且性质恶劣、行为严重影响公司声誉、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等。而适用的规则主要包括司法事实核实、听证程序、复核申诉等。
4. 内部处分复核申诉的程序和要求
《办法》规定了复核申诉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职工可以在接受内部处分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诉,复核机构应在收到申诉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复核答复不满意的职工,可以在再次提交复核申诉,最终复核结论作为最终决定。
5. 公司其他相关措施和制度
除了《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处分办法(试行)》,该公司还制定了其他管理制度,如《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办法》等,来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处分办法(试行)》为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旨在进一步推进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法制化建设,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内部风险控制能力。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措施,公司将能够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推动清廉交通建设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