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担保和抵押的区别
1. 担保和抵押的概念
担保: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包括抵押在内,是一个总概念。
抵押:债务人或第三方为了担保债务履行,将财产的占有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2. 担保的具体形式
抵押: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方将财产占有抵押给债权人,实现债权保障。
保证:保证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指的是第三方向债权人承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将承担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
质押:质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方将财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履行的保证。
留置:留置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指的是债权人基于债务人的债务,将债务人的财产暂时占有,并拥有留置权,直到债务人履行债务为止。
定金:定金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指的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一定金额的钱作为债务的履行保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定金通常不予退还。
3.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权,财产仍在债务人或第三方的占有中;质押必须转移质押物的占有权,即将财产交给债权人占有。
标的物范围:抵押可以以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抵押物;质押一般只能以动产作为质押物。
4. 房产担保和抵押的区别
标的物类型:房产担保可以是指房产本身,也可以是与房产有关的权益;房产抵押则只涉及到房产本身。
转移财产占有:房产担保不需要转移房产的占有权,债务人仍然拥有房产的所有权;房产抵押无需转移房产的占有权,只是将房产作为债权保障。
权证状况:房产担保要求房产拥有完全的产权证明,借款申请人已是房产的所有权人,并对房产进行他项权利担保;房产抵押可以是已经拥有产权证的住房,贷款申请人对该房产进行他项权利抵押。
办理条件:房产担保需要提供相关权属证明、他项权利的相关记录等;房产抵押需要提供房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等。
房产担保和抵押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概念、形式、占有权转移和标的物范围等方面。担保是一种总概念,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担保还包括保证、质押、留置和定金等形式。抵押不转移占有权,标的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质押必须转移占有权,标的物一般是动产。房产担保涉及房产本身或相关权益,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房产抵押只涉及房产本身,无需转移占有权。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也有所区别。以上是房产担保和抵押的主要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