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74条第1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而募集设立则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募集来设立公司。小编将详细介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区别。
1. 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发起设立的人员由已存在的人员进行整合设立,其程序中前两步与募集设立相同。在发起设立中,发起人要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这意味着社会公众不参与股份认购,发起人必须自己承担全部股份的认购,然后发起设立公司。
2. 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是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部分股份,剩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募集来设立公司。在募集设立中,发起人只认购全部拟股份中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则面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进行募集。募集设立可以分为定向募集和公开募集两种形式。
2.1 定向募集
定向募集是指发起人面向特定对象进行股份募集的方式。在定向募集中,发起人与特定对象之间存在特定的关系,募集的股份通常由发起人事先与特定对象进行协商并达成意向,在设立公司后直接认购这些股份。
2.2 公开募集
公开募集是发起人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股份。公开募集的股份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流通和交易,这也是募集设立后成立的股份公司可以进行的操作。公开募集通常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证券法》等。
3. IPO(首次公开募集)
IPO是指股份公司首次进行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程。募集设立并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在募集设立阶段尚未成立,因此其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与已设立并运营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有所不同。股份公司在募集设立后,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IPO。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是股份公司设立的两种不同形式。发起设立中,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而募集设立中,发起人只认购部分股份,并通过面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的募集来设立公司。募集设立可以分为定向募集和公开募集两种形式,而IPO则是股份公司进行首次公开募集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