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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管理办法

时间:2024-09-16 15:33:25

基金的估值应遵循如下原则:

1. 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估值

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2. 公允性原则

基金估值管理办法强调市场价格的公允性,规定在估值时应该充分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情况。

3. 独立估值机构

基金估值管理办法最新修订版明确规定了基金公司和来自第三方的独立估值机构之间的协作关系。为避免利益冲突,基金估值应当由独立估值机构进行,基金公司和第三方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合作。

4. 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估值方式

根据规则要求,封闭式基金按平均价估值,开放式基金按收盘价估值。同时,《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封闭式基金至少每周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开放式基金应按规定定期公布基金净值。

5. 估值的复核和公告

基金经营管理人应完成基金估值后,交由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基金管理公司对外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包括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估值、强调公允性原则、独立估值机构的重要性、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估值方式以及估值的复核和公告。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这些原则和规定进行估值,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