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金融中心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
以伦敦为代表的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在经营上具有以下特点:
经营的货币是境外货币。
市场的参与者可以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又可以经营自由市场业务。
在管理上没有什么限制,可以自由竞争。
2. 纽约型离岸金融中心
纽约离岸金融中心属于严格内外分离型,在经营上具有以下特点:
必须经过金融当局的批准及监管。
不能进行证券买卖,主要经营离岸业务的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都需要向金融当局申请。
进行离岸业务的银行需要分设特殊的账户,离岸资金与在岸资金严格分开。
3. 瑞士型离岸金融中心
瑞士离岸金融中心在经营上具有以下特点:
将专门的公司注册管理与离岸金融业务有机结合。
允许在该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的公司经营自由市场业务,尤其是国际贸易和金融服务业务。
提供高度私密性,注重客户的隐私与保密。
4. 新加坡型离岸金融中心
新加坡离岸金融中心具有以下特点:
新加坡的离岸金融中心主要以离岸业务为主,为了吸引国际资金,设立了特殊的法律与税务制度。
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包括离岸银行、离岸保险、离岸证券等。
5. 开曼群岛型离岸金融中心
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在经营上具有以下特点:
以注册离岸公司为主要形式,吸引国际投资者。
提供极低的税率,促进国际贸易活动。
提供灵活的金融法律与监管。
离岸金融中心可以根据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分为多种类型,每个类型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优势,吸引了国际资金的流入和投资。这些离岸金融中心的兴起,对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与运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