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激励创新,规范奖励
摘要:
河南省于2024年12月30日修订了《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旨在奖励在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鼓励创新,提升科技工作者的积极...
河南省于2024年12月30日修订了《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旨在奖励在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鼓励创新,提升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
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了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五个类别: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并对各个奖项的评选标准、奖励形式和等级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杰出贡献奖和合作奖不分等级,而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则分为一、二、三等奖,并可授予特等奖。
为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办法强调了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设立了提名制度,不允许自荐。评审专家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实行回避制度。此外,还建立了观察员制度和科研诚信审核制度,以及异议处理制度,确保评审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学技术奖,但必须坚持公益化、非营利原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对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个人和组织,办法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取消参评资格、撤销奖励、追回奖金等。
总而言之,修订后的《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在鼓励科技创新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奖励活动的规范和管理,旨在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科技奖励环境,推动河南省科技事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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