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家用电器更新换代补贴政策深度解读与未来展望
2025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家用电器更新换代工作的通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节水标准的家用电器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高零售价格的15%,对其中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节水标准产品的,额外再给予产品最高零售价格的5%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申领1件,单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各地自主确定上报2类家用电器具体品类,并配合地方协调落实补贴,对其他大功率家用电器以旧换新,有能效或节水标准的参照上述12类家用电器补贴标准,无能效或节水标准的补贴标准不得高于1级能效产品补贴标准。
此外,商务部等部门还发布了关于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含手环)补贴新政的通知。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含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价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补贴。每人每类可申领1件,每件补贴额为原生产商、流通环节以及移动电商平台最终零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商务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家用电器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一线城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委、财政委、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促进消费,推动大容量家电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国发〔2024〕1号)和《关于2025年加快农村实施大容量家电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国改财〔2025〕3号)要求,现将做好2025年家用电器以旧换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补贴政策
各地需统筹运用中央和地方资金,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节水标准的家用电器给予补贴,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气净化器、电热水器、家用燃气具、抽油烟机、燃气灶、电饭煲、净水器等12类家用电器。补贴标准为产品最高零售价格的15%,对其中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节水标准产品的,额外再给予产品最高零售价格的5%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申领1件,单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各地自主确定上报12类家用电器具体品类,并配合地方协调落实补贴,对其他大功率家用电器以旧换新,有能效或节水标准的参照上述12类家用电器补贴标准,无能效或节水标准的补贴标准不得高于1级能效产品补贴标准。
二、优化补贴流程
各地申领补贴系统设计应简洁、易用、快捷,最大限度方便消费者,从源头上减少信息重复报送,同时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支持消费者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可采取定额或事后返现补贴方式申领补贴。严禁限制消费者返现方式和支付凭证类型,不得以参与活动为由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新的支付设备,有效提高消费者补贴使用率,完善安全便捷的支付环境。支持家用电器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助力家电厂商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形成政策“组合拳”。
三、明确各方主体责任
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规范确定、及时更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名单,不得以销售额、规模能力等为由限制经营主体参与。要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品牌、不同渠道、不同规则的经营主体参与活动。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工作协调,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开展家用电器以旧换新,确定政策协同主体。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采用“家电企业+电商平台+品牌回收站”等模式以旧换新政策,并由家电企业、电商平台承担对消费者服务的保障。在加强过程监管,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可结合地方实际,利用财政资金补贴、财政贴息等方式,简化补贴流程,降低政策协同主体成本。
四、规范市场环境
各地要引导政府参与主体规范经营,公开产品销售价格。发现存在不执行价格公开、“先收款后打款”的,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国家补贴资金,严肃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支持参与主体开展家用电器以旧换新补贴专区,并在官网或交易平台公布补贴标准、补贴额度,明确家用电器以旧换新的国家补贴标准。严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骗取、套取等违法行为,加强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以次充好等行为。
五、加强数据赋能
各地要完善数字化平台建设,推动与本地服务平台数据联通,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准确掌握全链条信息,做好家电消费情况分析和趋势研判。要提升监管能力,对申领补贴、交易支付、资金拨付、用户注册等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对比分析,确保购买者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真实有效,防止出现重复购买、虚报套取补贴、恶意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
六、加强补贴资金管理
各省级人民政府是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落实好补贴政策。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双渠道”政策实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家用电器以旧换新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核算、拨付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地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督,财政部门定期对各地监管部门对补贴资金的监管、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各地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换代家用电器质量和价格监管,查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要依法查处并禁止打击以各种方式套取补贴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违法主体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完善回收体系建设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家电回收处理系统建设,加强监管。各地要协调好“新家电购买补贴”与“旧家电回收机制”的关系,大力支持现有旧家电回收能力,积极提供回收服务的相关主体以旧换新政策,多渠道方便消费者换新。研究建立覆盖城乡回收点前置投放、物流中转站建设、区域分拣中心的分级回收体系。培养一支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队伍覆盖城市和企业,发展“互联网+回收”等新型模式。利用现有电商物流体系试点城市支持资金和区域产业系统建设资金,推动全面覆盖旧家电在农村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支持政府参与主体通过自建回收渠道、与回收企业合作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防止出现“作坊式”回收造成环境污染等违规行为,积极推动回收的家用电器合理处置企业。
各地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积极性,组织线上线下平台企业开展家用电器以旧换新主题活动,为政府参与主体进入社区、农村等区域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建立本地12345服务热线等便捷咨询服务专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动态跟踪家用电器消费市场变化,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如果某区域使用中央下拨的资金比例较高,则大部分资金应由该区域通过地方资金支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3月3日
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含手环)补贴新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一线城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委、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消费新场景新模式培育,大力促进消费的通知,积极引导消费者,打造消费新增长点,进一步发挥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含手环)补贴新政相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明确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地区根据属地实际,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制定本地区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含手环)补贴新政细则,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落实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补贴政策规范、透明、落地,保障补贴资金安全,确保中央政策惠及广大消费者。
二、明确补贴产品和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含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价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补贴。每人每类可申领1件,每件补贴额为原生产商、流通环节以及移动电商平台最终零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营造良好政策实施环境
(一)优化补贴流程。要以方便消费者便捷购买为目标,以操作简便、易用快捷为原则,以支付定额为主,规范设计补贴申领流程,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要丰富支付渠道,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便捷化支付需求。要努力避免消费者补贴方式多样化、多渠道、操作清晰明了、流程顺畅。要引导消费者配合做好必要的商品信息录入等工作,确保每笔交易信息真实、可靠、有效,有效防范虚假申领套取行为。
(二)鼓励产业协同。要鼓励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含手环)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支持移动电商平台推出消费补贴、优惠购机等政策,引导家电厂商做好产业协同补贴支持,打好政策“组合拳”,让消费者获得更多实惠。
(三)支持多种主体参与。要一视同仁支持内外品牌产品、不同类型经营主体参与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含手环)补贴新政,规范确定并及时更新政策协同主体名单。
(四)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精简资金拨付流程、简化事后返现流程,可采取提前预拨资金、财政贴息等方式,减轻政策协同主体资金压力。
四、加强资金管理
(一)强化横向协同。各省级人民政府是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落实好补贴政策。如果某区域使用中央下拨的资金比例较高,则大部分资金应由该区域通过地方资金支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双渠道”政策实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含手环)补贴新政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核算、拨付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地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督,财政部门定期对各地监管部门对补贴资金的监管、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政策协同主体对补贴资金安全直接负责,要加强自律,做到规范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告知获得政府补贴资金情况,不得“先收款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次充好等,不得发布虚假、误导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做出有损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三)强化数字赋能。要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及时准确掌握申领补贴、交易支付、资金拨付、用户注册等信息,并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交叉验证和对比分析,确保购买者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真实有效。做好大数据分析,对重复购买、虚报套取补贴、恶意套取补贴等加强监测预警分析,有效遏制各种违规行为。
(四)确保资金安全。要提高资金使用科学性、规范性,规范交易流程和信息公开,并及时披露购买者、补贴产品相关必要信息。严防欺诈分发、恶意套取、资金开通以及“空单诈骗”、“一机多补”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五)加强监督检查。要对交易行为和资金安全进行全流程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并依法查处套取、挪用国家补贴资金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违法主体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地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主题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释。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便捷咨询服务专线。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动态跟踪手机等消费市场发展趋势,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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